为加强我县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建设,根据《镇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雄县关于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镇政办发?2019?22号)文件要求,镇雄县慈善会现面向社会招聘社会救助专职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招聘人数:98人。其中县民政局15名;乡镇(街道)83名,具体招聘人数及岗位详见《乡镇(街道)招聘人员及岗位分配表》(附件1)。
协助县民政局和乡镇(街道)做好最低生活、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申请对象的家庭成员、收入、财产调查工作,做好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对象认定等工作。
3.同等条件下,具有社会工作专业资质(指社会工作专业或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水平资格证书)的人员、退役军BOB·体育综合APP下载人、本地户籍人员、建档立卡贫困户优先;
2.被开除中国党籍、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吸毒、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涉嫌涉黑涉恶、涉嫌违法违纪违规等人员。
(五)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一经确定,不得更改。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2.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原件;毕业证书;截至报名时学历为国民教育学历的,还需提交学历查询结果一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水平资格证书;建档立卡贫困证明(县扶贫办出具)。以上材料需要提交复印件一份。
3.近期1寸红底免冠照片3张(照片背面写上名字并用照片袋装好)及电子照片;
2019年06月18日2019年06月21日,由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安排专人共同对应聘人员的身份信息、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进行认真审查,经审查发现弄虚作假或有不得报名的情形,一律取消报名资格。审查结果于2019年06月24日在镇雄新闻网、镇雄县民政局、镇雄县人社局门户网站公告,各报名人员注意关注。
(一)笔试内容:《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发?2014?65号)、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特困人员认定实施细则的通知》(云民社救?2017?18号)、《镇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雄县临时救助实施细则的通知》(镇政办发〔2016〕64号)、《镇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雄县农村最低生活兜底脱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镇政办发?2018?33号)、《镇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雄县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镇政办发?2018?34号)、《镇雄县委办公室 镇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认真对照母享镇穿洞村低保存在问题深化城乡低保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镇办通?2019?17号)、《镇雄县委办公室 镇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严肃低保工作纪律的通知》、《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最低生活制度的意见》(云政发?2019?42号)和时事政策。(详见附件3:考试资料压缩包),满分100分;
(二)笔试时间:2019年07月07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未按时参加考试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
(四)笔试成绩按名次在镇雄新闻网、镇雄县民政局、镇雄县人社局门户网站公告,名次在98名以前(含第98名)的人员进入体检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