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分类
应急救援基本常识发布日期:2024-10-01 浏览次数:

  2、施工项目应建立项目重大事故应急救援体系,以及重大事故救援预案:在实行施工总承包时,应以总承包单位事故预案为主,各分包队伍也应有各自的事故救援预案。

  3、重大事故的应急救援人员应经过专门的培训,事故的应急救援必须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严禁在未清楚事故情况下,盲目救援,造成更大的伤害。

  (l)立即组织营救受害人员,组织撤离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护危害区域内的其他人员。

  (2)迅速控制事态,并对事故造成的危害进行检測、监测,测定事故的危害区域、危害性质及危害程度。

  主办: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常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版权所有:常州市人民政府电子邮箱:br/>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 (市行政中心)3号楼B座116室技术支持电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