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隔13年,《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办法》重新修订。昨天,国家卫健委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提到,学校应每年组织1次在校学生的健康体检。体检项目包括基本项目和可选择项目。基本项目包含形态检查、内科检查、外科检查、耳鼻喉科检查、眼科检查、口腔科检查。可选择项目包括眼位、色觉、听力、嗅觉、肺活量、外生殖器、胆红素等。
国家卫健委表示,健康体检机构应当以个体报告单形式向学校反馈学生个体健康体检结果,并由学校向学生(监护人)反馈。个体报告单内容应包括学生个体体检项目的客观结果、对体检结果的综合评价以及健康指导建议,肥胖、营养不良、脊柱侧弯、视力不良、龋齿须作为指导的重点。个体报告单应于体检结束后2周内反馈。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健康体检的费用由学校公用经费开支。教育部门应对健康问题学生建立档案并随访。重点围绕肥胖、营养不良、脊柱侧弯、视力不良等健康问题开展工作。(记者 杨绪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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