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607,723,6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公司专业从事新型建筑防水材料研发、生产、销售并提供防水工程施工服务。公司的产品涵盖防水卷材、防水涂料两大类100多个品种,可为客户提供“一站式”建筑防水解决方案。
公司为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拥有院士工作站、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中国建筑防水行业标准化实验室等研发机构和省级研发中心、省级工程中心。公司还荣获过“广东制造业500强企业”、“中国民营建材企业100强”,“2019佛山企业100强”等荣誉称号。
公司的产品或服务包括防水卷材、防水涂料等新型建筑防水材料及防水工程施工,广泛应用于水立方、港珠澳大桥、广州塔、深圳平安大厦等国家和城市标志性建筑、市政工程、交通工程、住宅商业地产及特种工程等领域。公司还与碧桂园、万科、融创、中海、华夏幸福、招商蛇口等知名房企确定了战略合作关系,年服务项目超过1,000个。公司已连续9年荣获中国房地产500强首选供应商品牌。
公司具有较强的自主研发能力,报告期内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超过4%,同时正在建设行业内领先的研发实验室。目前公司拥有和正在申请的专利达280多项,公司“CKS科顺”、“依来德”、“APF”商标被认定为广东省著名商标,高分子防水涂料产品被认定为广东省名牌产品,136款产品入选“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同时公司产品还通过了中国铁路认证、中交认证、中核认证、中国建材认证、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以及欧盟CE认证等多项认证。
公司现有工程防水品牌“CKS科顺”、民用建材品牌“ELOKT依来德”、堵漏维修品牌“ZT筑通”等核心品牌,产品涵盖防水卷材、防水涂料两大类100多个品种,可为客户提供“一站式”建筑防水解决方案。
公司现拥有佛山科顺、昆山科顺、重庆科顺、德州科顺、鞍山科顺、南通科顺、荆门科顺、渭南科顺八大生产基地,同时公司正在建设福建科顺、德州科顺二期项目生产基地,公司上述生产基地全面投产后,公司产能将大幅增长,产品供应区域将进一步扩大和优化,产能布局优势更加凸显。
公司产品销售模式采取“直销+经销”模式。直销模式即公司在重点城市设立销售分公司,负责与大型房企的战略合作、当地防水建材市场开拓及重大工程的招投标工作,目前公司已在全国成立了17家销售分公司;经销模式即公司积极与各地建筑防水材料商行和建筑防水工程公司建立合作关系,充分发挥经销商本地化、专业化的分销优势,以实现产品的市场覆盖和快速推广。目前公司已与全国超过1,000家经销商建立了长期稳固的合作关系。
公司主要实行“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公司生产中心接到营销中心的订单计划后,综合考虑运输距离、订单大小和缓急程度等因素将订单下发至各生产基地。在生产过程中,各生产基地根据市场预测和库存情况生产部分常规产品作为安全库存,以提高交货速度,缓解销售旺季和设备检修期间的产品供需矛盾。公司原材料采购主要为按需采购模式,即签订产品销售合同后按订单进行原材料采购,同时设定合理的安全库存量。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不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2019年度,国民经济运行总体平稳,发展质量稳步提升,全国固定资产投资平稳增长。基础设施投资增长3.8%,制造业投资增长3.1%,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长9.9%,其中住宅投资增长13.9%、办公楼投资增长2.8%、商业营业用房投资下降6.7%。
2019年度,国内建筑防水行业生态发生深刻变革,住建部大力推动《建筑和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规范》的修订和完善工作,该防水通用规范已完成两次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待其批准实施后,将树立规范的建筑防水行业更高标准,提升全行业的防水材料品质和工程质量水平,加速行业的优胜劣汰和产业升级。
同时,防水行业竞争格局也发生较大变化,企业兼并重组、跨界并购、业务扩张等频频发生,行业集中度和规范运作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2019年度,公司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以及行业风云变幻的竞争格局演变,始终秉持“延展建筑生命,守护美好生活”的企业使命,坚持“与长期同行者共创共享”的核心价值观,不忘初心、坚定目标、稳健发展,并取得优异的经营成绩。具体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65,195.70万元,同比增长50.22%,主要原因系公司2019年度生产能力提升,上市后品牌知名度进一步提升,综合竞争力显著增强,销售订单大幅增加所致。实现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336.15万元,同比增长96.13%,主要系公司通过加大研发投入,优化配方工艺,降低生产成本,以及通过优化客户结构、产品结构等提升产品毛利率。同时,公司的规模效应逐渐显现,多种因素综合作用促进公司利润率上升。
为确保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公司通过优化组织架构,调整回款考核机制,加大货款催收力度,全面清减逾期欠款,有效抑制应收款项增速,大幅提升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公司经营质量得到显著提升。截至2019年末,公司应收款项为238,393.5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7.00%;2019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7,471.0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88.03%。
2019年度,公司期间费用(包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研发费用、财务费用)为101,122.6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2.17%,占营业收入比例21.74%,较上年同期降低1.23个百分点。全年人均创收162.88万元,同比增长31.07%,经营效率大幅提升,降本增效工作取得显著成就。
2019年度,公司继续大力推进荆门科顺、渭南科顺生产基地的建设工作,截至报告期末,荆门科顺及渭南科顺部分产线年将逐步释放产能,全年约新增6000万㎡卷材产能。公司还按计划筹建德州科顺二期、佛山科顺改扩建项目、福建科顺生产基地等项目,为公司未来三年的快速发展提供充足的产能保障。
此外,公司现有生产基地全面开展提高生产效率、降造费用的优化提升工作,通过改良生产工艺、引进先进设备、提高机械化智能化程度、精细化管理等多种途径,全面提升生产效率。2019年度,公司生产基地人均产值达294.5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9.33%。
2019年度,公司百强地产客户数量增加至58家,战略地产客户收入占比有所提升,与碧桂园、融创、龙湖、中梁等多家大型地产开发商持续保持密切合作,与万科(及采筑平台)等地产龙头达成了战略合作。
基建领域喜报频传,公司为国家重点工程港珠澳大桥、大兴机场、防城港核电站、国家会议中心二期等项目均供应了防水材料,同时还中标了一批包括高铁、机场、地下管廊、海绵城市、桥隧、场馆在内的基建项目,基建领域收入比例稳步提升。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加大基建业务的开拓力度,把握国家新基建的市场机遇,继续提升基建领域收入比例。
2019年3月,公司与清华大学杨万泰院士合作共建了院士工作站,为企业攻克关键技术、培育创新人才、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奠定了基础。
公司通过优化产品配方、提升产品性能、开发新产品和新工艺等不断提升公司产品核心竞争力,并推出了多种市场竞争力强的产品和产品体系,如:丁基橡胶自粘高分子系列防水卷材、APF-5000非沥青基强力交叉膜高分子自粘防水卷材、无溶剂环保型聚氨酯防水涂料、厚涂型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并推出“一次防水”系统、雨水管理系统、地坪涂料系统等防水系统。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20,950.73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为4.5%,较上年同期增长60.31%,专利申请超过30项,累计持有和正在申请的专利超过280项。
展望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我国基建的逆周期稳增长功能将会发挥更大作用。同时,国际疫情影响深远,原油价格低位运行,世界政治经济局势可能会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将充分把握市场机遇,变压力为动力、化危机为契机,继续贯彻执行董事会制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保持健康良性的经营指标,提升管理效率和市场占有率,力争实现2022年营业收入超百亿的目标。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65,195.70万元,同比增长50.22%,主要原因系公司2019年度生产能力提升,上市后品牌知名度进一步提升,综合竞争力显著增强,销售订单大幅增加所致。实现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336.15万元,同比增长96.13%,主要系公司通过加大研发投入,优化配方工艺,降低生产成本,以及通过优化客户结构、产品结构等提升产品毛利率,同时,公司的规模效应逐渐显现,多种因素综合作用促进公司利润率上升。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①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财务报表,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2018年度财务报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如下:
②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保值》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新金融工具准则改变了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方式,确定了三个计量类别: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公司考虑自身业务模式,以及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特征进行上述分类。权益类投资需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但非交易性权益类投资在初始确认时可选择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时的利得或损失不能回转到损益,但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且该选择不可撤销。
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金融资产减值计量由“已发生损失模型”改为“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适用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租赁应收款。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4月20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4月10日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8人,实际出席并参与表决的董事8人,会议由董事长陈伟忠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认真听取并审议了公司总裁方勇先生代表管理层所作的《2019年度总裁工作报告》,董事会认为:该报告线年度的经营情况,贯彻落实了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作出的各项决议,公司2019年度经营情况良好,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公司董事长陈伟忠先生作了《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19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公司及股东赋予董事会的各项职责,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保证了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公司董事会认线年度财务报告,认为该报告客观、线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报出该财务报告。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编制了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4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19年年度报告》和《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董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规定编制的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4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六) 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19年度,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存放并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的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公司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4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七) 审议通过《关于延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的议案》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科顺防水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荆门生产研发基地建设项目”和“渭南生产研发基地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及相关配套设施尚未全部建设完成,需要继续投资建设;同时,受本次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上述项目建设进度亦受到不同程度影响。因此,公司根据上述项目整体建设进度并结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拟延长上述项目建设期限至2021年4月30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延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的公告》。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继续使用不超过3.00亿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科顺股份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董事会听取并审议了公司财务中心编制的《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董事会认为:该报告详实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公司2019年度整体经营业绩良好、各项财务指标均保持健康状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十) 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议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2019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出具的专项审计说明。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公司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审查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科顺股份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充分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快速发展。结合行业状况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制定了2020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1、2020年度,公司董事长年薪为100-150万元人民币,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按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岗位和分管工作,根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及《绩效考核制度》相关规定领取年薪90万元-150万元不等,不再领取董事津贴。
2、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如在公司有多项兼职的,不再领取兼职薪酬。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3、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津贴为税前6万元/年,按季度平均发放。独立董事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或自愿放弃享受、领取津贴的,自离任之日起停止向其发放相关独立董事津贴。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19年度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事项,综合考虑公司长远发展和资金需求情况,公司董事会提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科顺股份关于2019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公司2019年社会责任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2019年社会责任报告》。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编制了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科顺股份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于2020年5月27日下午14:30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4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科顺股份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已于2020年4月21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2020年4月20日,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规划,公司已于2020年4月21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上述报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0年4月20日上午11: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4月10日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并参与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金结林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监事会主席金结林先生代表监事会作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4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监事会审议了财务中心编制的2019年度财务报告,认为该报告客观、线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报出该财务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4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19年年度报告》和《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监事会审议了公司编制的《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监事会认为该报告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4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五)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19年度,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存放并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的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4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六) 审议通过《关于延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的优化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延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的公告》
监事会听取并审议了公司财务中心编制的《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报告期内,公司取得了优异的经营业绩,各项财务指标均保持健康状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4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八) 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审议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2019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出具的专项审计说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4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2019年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监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4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科顺股份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同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4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科顺股份关于2019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2020年度监事薪酬方案如下:
1、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薪酬按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根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相关规定领取薪酬,不再领取监事津贴。
2、公司股东代表监事若在公司任职,按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根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相关规定领取薪酬,不再领取监事津贴。股东代表监事若不在公司任职,则领取1,000元/月的监事津贴。监事因履行监事职能参与公司管理所产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继续使用不超过3.00亿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科顺股份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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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的生产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已于2020年4月21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336号。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52,666,6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9.95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1,519,032,670.00元,减除发行费用117,981,519.64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401,051,150.36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8年1月22日出具了天健验〔2018〕16号《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均已达账。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防范资金使用风险,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子公司荆门科顺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荆门科顺”)、渭南科顺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渭南科顺”)连同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容桂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顺德容桂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容桂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顺德支行、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1、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累计已使用56,900.69万元,具体用途如下表,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一。
1、公司于2018年2月2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及2018年3月3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可以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5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限期内,可循环使用。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及2019年5月17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限期内,可循环使用。
公司于2018年12月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可以使用总额不超人民币50,000万元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19年12月2日,公司已全额归还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不存在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尚未归还的情况,也不存在违规使用该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2019年12月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公司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89,525.49万元,其中,47,4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其余募集资金为闲置募集资金均存放在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及定期存款账户中,公司将按照经营需要,合理安排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及信息披露的违规情形。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已于2020年4月21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将于2020年4月29日下午14:30-16:30在全景网举行2019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召开,投资者可登陆“全景·路演天下”(参与本次说明会。
拟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总裁方勇先生,董事、董事会秘书毕双喜先生,董事、财务负责人卢嵩先生,独立董事孙蔓莉女士,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车达飞先生,具体以当天实际参会人员为准。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34,941,959.17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3,494,195.92元后,公司当年实现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01,447,763.25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98,987,543.58元,并扣除公司于2019年6月5日实施的现金分红30,533,330.00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69,901,976.83元。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审议,董事会提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2019年8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00元/股,回购期限为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5,400,052.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89%,最高成交价为11.2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8.91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50,946,170.40元。本次股份回购已全部实施完毕。
根据深交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中“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的规定,公司2019年度股份回购支付的金额共计人民币50,946,170.40元,视同2019年度现金分红人民币50,946,170.40元,已满足上市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正常运营的资金需求,综合考虑公司长远发展和近期经营发展实际,公司董事会提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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