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层转《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今年以来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有关情况的通报》的通知发布日期:2024-10-12 浏览次数:

  关于层转《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今年以来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有关情况的通报》的通知

  现将省安监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今年以来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有关情况的通报》(安监总厅管三〔2011〕93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关于层转《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今年以来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有关情况的通报》的通知

  现将省安监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今年以来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有关情况的通报》(安监总厅管三〔2011〕93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各辖市(区)要将有关要求迅速传达到辖区内所有化工生产企业。

  现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今年以来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有关情况的通报》(安监总厅管三[2011]93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要求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地要深刻吸取今年一季度以来全国危险化学品事故的教训,按照今年我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目标和任务,进一步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和省安委会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迅速组织对辖区内化工生产企业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全面调查摸底。对安全生产许可证逾期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以及未履行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手续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一律责令停止生产和建设,并按国家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严肃处理。要加强对停止生产企业的监管,发现仍存在非法生产经营活动的,要及时提请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关闭。

  二、各地要切实加强涉及剧毒化学品、易燃易爆化学品和有毒气体企业的安全监管,对辖区内涉及化工生产的化学制药企业进行排查摸底,督促企业严格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制定并完善生产装置异常工况处置的措施,加强员工培训和应急处置的演练。要按照省政府有关要求,加快推进位于主城区和人口密集区的化工生产企业搬迁、关闭的进程,切实消除城市重大安全隐患。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要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改进安全管理,提升安全生产条件。

  三、目前已进入夏季,随着气温升高和汛期来临,化工生产企业也将进入一个安全事故易发期。各地要高度重视和充分认识化工企业夏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督促辖区内企业针对夏季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的特殊性,提早准备、提前安排,扎实抓好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严防高温、雷电、暴雨、台风、洪涝等灾害天气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要督促企业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突出重点企业、重点环节、重点岗位的监督检查。对涉及危险工艺的,企业要加强自控系统的日常运行维护,确保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本质安全。

  请各地将本通知的有关要求,迅速传达到辖区内县(市、区)安监局及所有化工生产企业。

  附件: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今年以来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有关情况的通报》(安监总厅管三[2011]93号)

  今年一季度,全国危险化学品事故死亡34人,占全年危险化学品事故控制指标的26%,超过了控制指标进度目标(即25%,下同),安全生产形势严峻。为进一步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事故多发势头,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今年一季度,河北、内蒙古、辽宁、江苏、安徽、山东、湖北、广西、重庆、云南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11个统计单位发生了危险化学品事故,除江苏外,其危险化学品事故死亡人数均超过控制指标进度目标。其中内蒙古、安徽、湖北和重庆超过了其全年控制指标的50%,云南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已经超过了其全年控制指标。

  特别是近期全国危险化学品事故频发,黑龙江、湖南和四川相继发生了3起较大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事故,共死亡16人。

  (一)许可证到期未申请换证和超许可范围非法生产问题突出。4月13日,黑龙江省大庆市吉悦化工产品有限公司(原大庆市让胡路富鑫化工厂)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爆炸燃烧,死亡9人。初步调查,该企业在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于2008年8月到期后未提出许可证延期申请,当时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对其下达了停产指令,但该企业从今年春节后开始组织非法生产,导致事故发生。

  4月22日,湖南省株洲市华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在生产高氯酸铵的过程中发生爆燃,引发火灾,死亡3人。初步调查,该企业在增加高氯酸铵产品、变更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请未获当地安全监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超许可范围非法生产高氯酸铵,导致事故发生。

  (二)应急处置过程中处置不当引发事故。如4月23日,四川省南充市四川宏泰生化有限公司造气车间发生爆炸,死亡4人。初步调查,该企业造气甲烷化炉进口管线发生泄漏,在未停车的情况下派员现场堵漏,由于泄漏的气体达到爆炸极限,发生爆炸。

  (三)涉及化工生产的化学制药企业和农药企业等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事故多发。据统计,一季度全国化学制药企业、农药企业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共造成4人死亡,同比有较大幅度上升。特别是今年还发生了制药企业三光气受热分解出光气造成人员伤亡的事故,制药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亟待加强。

  (一)认真组织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地方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安委明电〔2011〕7号)要求,在同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迅速组织对本地区危险化学品企业、涉及化工生产的化学制药企业的全面摸底排查,并纳入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重要内容,坚决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要对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但未申请延期以及申请许可未被批准的企业进行重点监控,落实监管责任,定期核查,防止非法生产引发事故。

  (二)高度重视异常工况处置过程中的安全管理。近一段时期,易燃易爆气体泄漏事故及异常工况处置过程中事故多发。化工企业和其他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高温高压有毒有害物料设备、管线发生泄漏时,原则上要停车处理。需要不停车处理的,要全面辨识处置风险,采取可靠安全措施,严格控制现场作业人数,确保安全。一般情况下,禁止对高温高压有毒有害物料设备、管线进行带压堵漏或焊接套管等危险作业。

  (三)督促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地方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督促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安监总管三〔2010〕186号)的要求,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持续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保证安全生产。企业要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持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改进安全管理,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水平。

  (四)积极采取措施,切实加强安全监管。随着气温升高和汛期来临,进入了危险化学品事故多发时段。要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针对夏季安全生产特点,全面排查防雷、防汛、防台风、防高温等方面的措施落实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加强值班值守,严防危险化学品泄漏、火灾、爆炸等事故的发生。地方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针对当前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结合各地安全生产特点,立即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督促企业切实采取措施,做好夏季高温季节的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危险化学品事故上升势头。

  请及时将本通报精神传达至县级安全监管部门和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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