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州经开区长龙家园A1、A2、A3、B区整改工程-第三次新增防水维修工程专业分包竞争性比选公告发布日期:2024-09-07 浏览次数:

  万州经开区长龙家园A1、A2、A3、B区整改工程-第三次新增防水维修工程专业分包竞争性比选公告

  万州经开区长龙家园A1、A2、A3、B区整改工程项目由重庆万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业主)发包给重庆市玉罗实业有限公司施工,现拟采取竞争性比选对该工程防水维修进行专业分包。比选人为重庆市玉罗实业有限公司。

  2.1工程概况:按万州经开区相关领导要求,为提高长龙家园居住环境,将对小区内相关设施进行维修整改。主要工程范围为为万州经开区长龙家园A1、A2、A3、B区整改工程电梯机房漏水、屋面防水等相关防水施工。

  2.3比选范围:主要工程范围为为万州经开区长龙家园A1、A2、A3、B区整改工程电梯机房漏水、屋面防水等相关防水施工。

  本工程比选范围内工作内容总价约为85万元,比选人与项目业主结算依据按2013年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和2018年重庆市工程计价定额编制不下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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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2竞选报价要求:本比选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结算工程造价按比选人与项目业主最终审定结算工程造价为基准(暂定基准价为85万元),竞选人在此基准上按整体下浮比例报价,竞选人下浮比例不低于15%,竞选人下浮比例低于15%的为无效报价(其中甲供材料部分从审定结算造价中扣除)。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建筑企业(仅限于专业分包)。

  3.2具有良好信誉,在建设工程政务网站上无不良记录,若有在万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承建的工程或在重庆市玉罗实业有限公司分包的工程,须无违约行为,无不良记录。

  3.4参与竞争性比选的单位须为万州区本地企业或在万州区设立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如区外企业参与竞选,竞选单位须在万州区注册登记二级分支机构,竞选单位参与竞选时必须以内部授权的方式授权其在万州的二级分支机构为比选人提供建筑服务,由其直接与比选人结算工程款,按其竞选文件中填报的税率在万州区内足额纳税开具税票。

  3.6分包单位需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结款时必须提供税率9%增值税专用发票。

  3.7凡在比选人单位承接分包工程项目有两个以上未完工项目的,不能参与本次竞选。即使竞选人报名参与本次比选,比选人将拒收竞选文件。

  备注:满足以上资格条件的竞选人,应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自行制作竞选文件并按要求签字、盖章。如区外企业委托二级分支机构参与竞选,竞选文件中须提供对二级分支机构的授权委托原件,明确授权内容及相关责任由总公司承担事宜(授权委托格式自拟)。

  4.2比选文件的获取:比选文件由竞选人在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或重庆市玉罗实业有限公司网站(网址)自行下载。相关图纸及资料由竞选人在重庆市玉罗实业有限公司网站自行下载。

  4.3竞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22日10:00。逾期送达的竞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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