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光3家防水企业因生产、销售不合格防水卷材遭处罚发布日期:2024-09-02 浏览次数:

  BOB·体育综合APP下载在武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6年4季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山东省金帅防水材料有限公司、寿光市伟信防水材料厂、寿光市晨昇防水材料厂3家企业被判定生产、销售不合格防水卷材。近日,寿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2017年第二期》,对其予以公示,并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山东省金帅防水材料有限公司被判定生产、销售不合格防水卷材,产品质量不合格。

  经调查,该批产品共生产38卷,成本价133元/卷,销售价145元/卷,货值5510元,产品已全部售出,违法所得456元。

  处罚如下:1、责令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聚乙烯丙/涤纶复合防水卷材;2、处罚款11020元;3、没收违法所得456元(共计罚款11476元整)。

  寿光市伟信防水材料厂生产的聚乙烯丙纶复合防水卷材产品,被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属于一般不合格。

  该公司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聚乙烯丙纶复合防水卷材产品,数量共计5000平方米,货值金额5000元。不合格产品已全部销售,违法所得250元。

  处罚如下:1、责令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聚乙烯丙纶复合防水卷材产品;2、没收违法所得250元;3、处罚款5000元(共计罚款5250元整)。

  寿光市晨昇防水材料厂生产的聚乙烯丙纶复合防水卷材产品,被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经调查,该公司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聚乙烯丙纶复合防水卷材产品,数量共计5175平方米,货值金额4657.5元。不合格产品已全部销售,违法所得517.5元。

  处罚如下:1、责令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聚乙烯丙纶复合防水卷材产品;2、没收违法所得517.5元;3、处罚款4657.5元(共计罚款5175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