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类、工程类证书报考条件大全(二)发布日期:2024-08-25 浏览次数:

  bob半岛在线登录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二)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三)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和取得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在《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77号)下属发之日前(即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工程造价管理相关知识》和《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两个科目。

  (一)1970年(含)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15年。

  (二)1970年(含)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0年。

  (三)1970年(含)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5年。

  报考者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当地人事考试管理机构办理报名手续。党中央、国务院各部门、部队及直属单位的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职改)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的、人事部与建设部用印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取得《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者,须按规定向所在省(区、市)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机构办理注册登记手续,造价工程师注册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满前3个月,持证者须按规定到注册机构办理再次注册手续。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3、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毕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对从事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并同时具备下列四项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和《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两科。

  1、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含中专)以上毕业;

  1、建筑学或建筑设计专业,建筑学硕士或以上毕业,从事建筑设计工作满2年;

  2、相关专业(城市规划、城乡规划、建筑工程、房屋建筑工程、风景园林、建筑装饰技术、环境艺术),工学博士毕业,从事建筑设计工作满2年;

  3、其他工科,工学硕士或研究生毕业,从事建筑设计工作满7年;五年制工学士或毕业,从事建筑设计工作满8年;四年制工学士或毕业,从事建筑设计工作满9年。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建设部令第167号),本表专业中加入了“环境艺术”。

  不具备上表规定学历的申请报名考度人员应从事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报名参加一级注册建筑师考试:

  (1)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民用建筑设计三级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二级以上项目不少于一项。

  (2)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其它类型建筑设计中型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大型项目或特种建筑项目不少于一项。

  说明:“民用建筑设计”、“其它类型建筑设计”等级的划分参见国家物价局、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和通知》((1992)价费字375号)及《工程设计收费标准(1992年修订本)》中的工程等级划分部分。

  提示:各地对考试报考资格会有些许差异,请欲报考的考生详细咨询当地人事考试中心!

  1、建筑学(建筑设计),中专四年制(含高中起点三年)毕业,从事建筑设计工作满5年;中专三年制(含高中起点二年)毕业,从事建筑设计工作满7年。

  2、相近专业中专四年制(含高中起点三年)毕业,从事建筑设计工作满8年;中专三年制(含高中起点二年)毕业,从事建筑设计工作满10年。

  3、建筑学(建筑设计),三年制成人中专毕业,从事建筑设计工作满8年;相近专业,三年制成人中专,从事建筑设计工作满10年。

  4、建筑学(建筑设计),大专毕业,从事建筑设计工作满3年;相近专业,大专毕业,从事建筑设计工作满4年。

  5、建筑学(建筑设计),本科以上毕业,从事建筑设计工作满2年;相近专业,本科以上毕业,从事建筑设计工作满3年

  注:“相近专业”:中专为建筑装饰、城镇规划、工业与民用建筑、村镇建设;大专为城乡规划、风景园林、建筑装饰技术、房屋建筑工程、环境艺术;本科及以上为城市规划、建筑工程、环境艺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造师条例实施细则》(建设部令第167号),本表专业中加入了“环境艺术”。

  2、具有助理建筑师、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含3年)以上人员。可以申报考试。

  3、不具备上表规定学历的申请报名考试人员应从事工程设计工作满13年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报名参加二级注册建筑师考试:

  (1)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民用建筑设计四级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三级以上项目不少于一项。

  (2)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其它类型建筑设计小型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中型项目不少于一项。

  提示:各地对考试报考资格会有些许差异,请欲报考的考生详细咨询当地人事考试中心!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相应专业教育和职业实践条件者,均可申请参加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本专业(指勘察技术与工程、土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港口航道与海岩工程忖业,下同)或相近专业(指地质勘探、环境工程、工程力学专业,下同)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3、取得其它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一年。

  1、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2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3年;

  2、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3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本专业双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4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5年;

  4、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6年;

  5、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岩土专业工作满7年;

  6、取得其它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8年。

  1、1991年及以前,取得本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7年;

  2、1991年及以前,取得本专业双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7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8年;

  3、1989年及以前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8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9年;

  4、1987年及以前,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9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10年;

  5、1985年及以前,取得其它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12年;

  6、1982年及以前,取得其它工科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9年;

  7、1977年及以前,取得本专业中专学历或1972年及以前取得相近专业中专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10年。

  1、本专业及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从事职业实践不少于1年;其它工科专业:工学学士或本科毕业及以上学位,从事职业实践不少于1年。

  2、1971年(含1971年)以后毕业,不具备规定学历的人员,从事建筑工程设计工作累计15年以上,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专业负责人或主要设计人,完成建筑工程分类标准三级以上项目4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二级以上项目不少于1项。

  2、作为专业负责人或主要设计人,完成中型工业建筑工程以上项目4项(全过程设计),其中大型项目不少于1项。

  1、本专业:工学硕士或研究生毕业及以上学历,Ⅰ类人员职业实践不少于4年、Ⅱ类人员职业实践不少于6年;评估通过在合格有效期内的工学学士学位,Ⅰ类人员职业实践不少于4年;未通过评估的工学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Ⅰ类人员职业实践不少于5年、Ⅱ类人员职业实践不少于8年;专科毕业,Ⅰ类人员职业实践不少于6年、Ⅱ类人员职业实践不少于9年

  2、相关专业:工学硕士或研究生毕业及以上学位,Ⅰ类人员职业实践不少于5年、Ⅱ类人员职业实践不少于8年;工学学士或本科毕业,Ⅰ类人员职业实践不少于6年、Ⅱ类人员职业实践不少于9年;专科毕业,Ⅰ类人员职业实践不少于7年、Ⅱ类人员职业实践不少于10年

  3、其它工科专业:工学学士或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Ⅰ类人员职业实践不少于8年、Ⅱ类人员职业实践不少于12年

  1、“本专业”为结构工程、建筑工程(不含岩土工程);“相关专业”为建筑工程的岩土工程、交通土建工程、矿井建设、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港口航及治河工程、海岸与海洋工程、农业建筑与环境工程、建筑学、工程力学

  2、表中“Ⅰ类人员”:指基础考度已经通过,继续申报专业考试的人员;“Ⅱ类人员”指按建设部、人事部司发文《关于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考度资格考核认定和1997年资格报考工作有关问题的说明》[(97)建设注字第46号]文件规定,符合免基础考试条件,只参加专业考试的人员。免考范围不再扩大,该类人员可一直参加专业考试,直至通过为止。

  1970年(含1970年)以前建筑工程或相近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从事结构设计工作累计10年以上的人员。

  1970年(含1970年)以前参加工作,不具备规定学历要求,从事结构设计工作累计15年以上的人员。

  1、工业与民用建筑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职业实践时间不少于2年;普通大专毕业,职业实践时间不少于3年;成人大专毕业,职业实践时间不少于4年;普通中专毕业,职业实践时间不少于6年;成人中专毕业,职业实践时间不少于7年

  2、相近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职业实践时间不少于4年;普通大专毕业,职业实践时间不少于6年;成人大专毕业,职业实践时间不少于7年;普通中专毕业,职业实践时间不少于9年;成人中专毕业,职业实践时间不少于10年。

  3、不具备规定学历:从事结构设计工作满13年以上,且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过三级(或中型工业建筑项目)不少于二项

  注:“本专业”工业与民用建筑专业;“相近专业”为建筑设计、村镇建设、公路与桥梁、城市地下铁道、铁道工程、铁道桥梁与隧道、小型土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建筑、水利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