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2022年8月15日,我局拟批准《巴陵石化公司己内酰胺产业链搬迁与升级转型发展项目配套管道防腐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0万元),紧邻己内酰胺搬迁项目西南角厂界,占地面积25600m2,主要建设内容为:设置喷漆车间(含调配漆区、喷漆区、晾干区)、不合格回转区、抛丸区、防腐材料仓库、原材料区、成品区等主体工程,配套设置卸车位、办公区、工人休息区等辅助工程和废气处理、固废处置等环保工程。其他供水、供电等公用、环保工程均依托巴陵石化项目部和园区。本项目为临时性项目,仅服务于己内酰胺搬迁项目,对搬迁项目相关管道进行防腐喷涂作业,总作业面积约60000m2。项目运营待己内酰胺搬迁项目建成后结束,并拆除撤离。
项目建设和运营必须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废气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控制项目废气污染,规范建设调配废气等4套废气集排气系统和处理设施。项目调配废气经三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由1#15米高排气筒外排;喷漆废气经过滤棉+三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由2#、3#15米高排气筒外排;晾干废气经三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由4#15米高排气筒外排,以上有组织废气均执行《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 1356-2017)相关排放限值要求。加强项目日常监管,强化密闭措施,抛丸机配套三级覆叠式除尘滤筒,最大限度减少生产过程中的废气无组织排放,确保厂界大气污染物无组织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和《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 1356-2017)相关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中标准限值要求。
(二)废水污染防治工作。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运营期生活污水经收集池收集处理,满足巴陵石化云溪生化污水处理系统进水水质标准要求后,由兴业物业单位通过专用槽车将废水运至巴陵石化云溪生化污水处理系统达标处理。
(三)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做好项目喷漆车间、防腐材料仓库、危险废物暂存间等区域的防腐、防渗工作,按相关规范要求做好跟踪监测工作,确保地下水环境安全。
(四)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按要求做好场地硬化处理,对喷漆车间、防腐材料仓库、危险废物暂存间等区域采取重点防渗,加强对废气处理装置的管理,确保土壤环境安全。
(五)噪声防治工作。项目夜间不生产。合理布局,采用低噪声设备,加强各类机械设施的维护保养,对风机、空压机、通过式抛丸机、喷涂机等噪声产生设施设备采取隔声、减震、消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六)固体废物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标准和规定要求,规范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区,做好固体废物分类收集、暂存工作,建立健全固体废物产生、转运、处置管理台帐。项目产生的废油漆桶、废活性炭、废过滤棉、漆渣等危险废物经收集后交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并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抛丸收集废料等一般固体废物经收集后综合利用。
(七)环境管理和风险防范工作。设置专门环保机构,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加强日常监管,落实好巡检维护工作,确保各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加强环境风险管理,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规范设置事故池等,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制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储备风险救助物资并定期组织演练,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八)场地拆除退出的污染防治工作。防腐施工结束后,按要求及时做好厂房及设施设备的拆除工作和相关污染物的安全处置工作。加强相关环境管理,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各项施工扬尘、噪声、弃渣的防治措施,减少施工期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强化施工扬尘防治措施,积极采取洒水抑尘、围挡、覆盖等措施减少扬尘污染。危险废物交由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并落实转移联单制度,其他建筑垃圾按要求分类收集,分类处理。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运输路线,确保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半岛·BOB官方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