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龙网讯 说它是洗浴城,其实是“挂羊头卖狗肉”,除了“洗澡搓背”项目,其余均有易。除此外,该洗浴城对从事卖淫活动的“洗浴妹”进行严格的制度化管理,请假一天扣150元,外出其他场所坐台要交出台费50元。昨日,黄某及其两个下属,分别构成组织卖淫罪及协助组织卖淫罪,被武隆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院审理查明,2008年,黄某嫌原来开办的洗脚城业务不好,决定调整业务方向,将洗脚城改成洗浴中心。而这家洗浴中心,黄某的妻子是名义上的老板,实际上是黄某在打理。
黄某雇佣了田某和冉某夫妇帮他管理。田某曾于2007年犯抢劫罪被判刑一年六个月,刑满释放后就来到这个洗浴中心从事“管理业务”。这些业务包括:接待客人、安排洗浴妹为前来消费的顾客服务,以及一些日常的杂事。他的妻子冉某则当会计,负责收费、记账和报表工作。
洗浴中心每月的营业额以8万元为起点,每超过1万元,田某就提成3%,冉某得100块钱奖金,以此类推。
在他们的“精心”管理下,洗浴中心有了大公司的“范儿”———从上班作息时间到具体的奖惩,都制定了相当严格的制度。
比如,洗浴妹请假一天,要扣工资150元,上班睡觉罚款10元,迟到一次罚款20元,白天外出其他场所出台一次交出台费50元等等。
洗浴中心保健报表上罗列了各种洗浴种类:净桑、干蒸搓背、贵妃浴、神功药浴、冰美人浴、皇帝浴、天娇保健等等,可谓花样繁多,猫腻就在这些项目里。
黄某交代称,不同的洗浴项目,价格不一。100元价格的服务项目就只有洗澡搓背,而200元、300元不等的服务项目,都包含发生性关系等色情活动。
他们就在各种名目的洗浴项目掩盖下进行非法活动,由此产生的收入由洗浴妹和老板三七分成。
武隆区法院认为,黄某等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我国《刑法》,遂以组织卖淫罪,对黄某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30000元。田某、冉某构成协助组织卖淫罪,分别被判刑三年和一年。bob半岛在线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