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案例工作越发重要。“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这是习关于司法案例的重要指示。2019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张军检察长在大检察官研讨班上强调:“一个典型案例就是活的司法政策”,充分说明最高检以运用案例的方式推动业务发展。从履职角度看,典型案例工作包含“极致办案、部门协作、文字提炼、精准申报”等协作流程,清晰反映部门贡献和个人业绩,是切实提升检察工作典型的重要抓手。
人民群众对法治的信仰,需要通过具体案例来增强;检察机关的履职效果,需要通过具体案例来体现。换而言之,对外发布用以告诉社会大众,检察机关为什么这样办;对内编发用以引导检察同行,此类案件应该怎么办。
1.法律效果突出。典型案例的基本条件是诉讼程序规范,法律适用准确,可以复制并指导实践中遇到的难题,不能存在业务“硬伤”,这是最基本的条件。
2.社会效果突出。典型案例必须能够引领社会法治思维,凸显司法作为,具有较好的普法效果。例如:江苏昆山反杀案,更新了正当防卫的法律适用,明确“法不向不法让步”的防卫理念。
3.政治效果突出。典型案例在符合法律和社会效果的同时,也要贴近国家政治经济发展形势,引导刑事政策,服务地方大局。例如:保护民营企业,服务经济大局;强力扫黑除恶,服务安全大局;严惩医疗卫生领域,服务抗疫大局等。
典型案例需要依托重要的发布平台,广而告之,具有鲜明的征集专题性,例如:毒品专题、金融专题、药品专题、社会治理专题、未成年专题等。这点与信息、宣传不同,信息宣传是手里有什么案件,就可以立即写,而典型案例是上级征集什么案例,就报送什么案例。有时案件办的很好,但上级院没有征集专题,或者暂时没有合适的发布平台,这种情况很常见。从等级角度,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指导性案例》是最高规格的案例,各级检察机关在办理类案时应当参照,具有很强的适用效力和指导意义,目前已发布27批次。另外,典型案例还包括“两高”职能厅(庭)根据实践需要,发布的典型案例和审判参考;省级法检机关发布的典型案例;其他部委执法单位发布的典型案例。
典型案例不是案件办完以后的文字总结,而是从受理甚至提前介入阶段就开始谋划,按照精品案件的标准去培育。就案办案可能不出错,但也很难出来典型案例,如果案件前期草草办完了事,事后想要完全依靠文字“妙笔生花”进行包装,基本是行不通的。根据案例类型不同,培育重点也有区别,主要分为三种:
其实,基层检察机关遇到的案件90%都是普通案件,最高检发布的典型案例,很多也是普通案件,可有心人能把普通案件作出不普通效果,凸显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业务功力高低就在于此。例如:可以引导补充侦查或者自行补充侦查,将犯罪数额由小作大、犯罪人数由少作多、犯罪定性由轻作重,扩大战果。像黑恶犯罪、电信诈骗、集资诈骗、公益诉讼、虚假诉讼监督就比较适合。当然,案件也可以由大作小、由重作轻,充分发挥检察不捕、不诉职能,释放司法善意。
大要案金额大、人数多、社会关注度高,具备天然的典型案例潜质,作起来相对便捷,也更容易引起上级重视,产生影响较大。此类案件的打造重点是丰富办案手段,主动参与社会治理,及时报送地方党委领导和上级院知晓,在案例征集之前,宣传信息要同步跟进,形成办案声势。这样,即使暂时没有合适征集平台,至少先混个脸熟,已经声名在外,一旦征集,命中率高。
这类案件事实清楚,法律适用简单,但“新奇”特点突出,打造重点在于快人一步、尽早挖掘新奇特点,防止先手变后手。例如:防疫期间,假口罩如何进行新的认定;认罪认罚如何取得新的突破;检察听证如何尝试新的形式;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如何开展新探索,作出一些有积极意义的新贡献、新思路、新办法。
案例发布具有很强的专题性和阶段性,如果平时不提炼案件,不构建案例库,可能会明珠蒙尘,存在信息壁垒,最后是“案”到用时方恨少。特别是基层检察机关承办人,一年批捕、起诉数百件,短时间内很难回忆起来某种类型或者某个特征的案件。这时候,就需要建立一个典型案例库,由专人负责统计,提前提炼一段办案要旨和典型意义,做到案件资源共享。
(一)篇幅。最高检典型案例侧重于解决案件的法律适用、突出办案效果,篇幅大约4-5页纸,3000字左右。有一个误区,就是无关紧要的案情写的很多很详细,履职工作写的很笼统,指导意义更是缺少办案规则提炼。读者通过典型案例,是想了解这类是如何办理,解决法律适用问题,而非阅读冗长的个案案情。
(二)文风。从阅读习惯上讲,读者喜欢平短句,因为读起来不累,听起来轻松。案例也是如此,要考虑读者感受,尽量使用简单主谓宾。如果案例中出现的人物太多、时间点太多、关系太复杂,把指导案例写成个案审查报告,可能降低案例的阅读兴趣。
(三)应用性。典型案例是一种指导性很强的应用文体,应用文的功能在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述而不论,得出经验规则。具体到典型案例,就是要找出办案难点,展示办案思路,总结办案规律,给其他同志以启发共鸣。但实践中,bob半岛在线登录许多案例偏离应用文主题,写成简报体或宣传体。
(四)结构。一个案例成型,先要确定案件亮点,敲定总体结构。例如第20批指导案例,案件亮点确定为认罪认罚、诉讼主导、精准量刑,那么关键字、要旨、案情、履职、指导意义就是要围绕这三个点来写,围绕这个结构谋篇布局,写明如何认罪认罚、如何诉讼主导、如何精准量刑。
典型案例目的在于应用司法实践,解决办案难题。所以,案例格式体例是具有规律可循,学习之后需要能给读者一种这样的参考启发——这类案件原来还有这些问题,或者是这个问题我们在实践中也遇到过,原来是这么解决的。
(一)标题。标题格式通常是某某人+某某案,例如:“某某故意伤害案”“某某申请国家赔偿案”“某某公司公益诉讼案”。如果被告人超过2个人或者2个单位,标题只写两个,例如某甲、某乙盗窃案;某甲公司、某乙公司非法经营案。
(二)关键字。关键字起到阅读提示的作用,既不要重复提示,也不要缺失,导致亮点没有提示到位。通过总结最高检发布的指导案例,每个关键字都是各有分工,第一个关键字提示案件的类型或者发生领域,第二个关键字提示履职特色做法,第三个关键字提示办理价值或借鉴意义。以一个收容教养案为例,3个关键字分别是——失管儿童(提示案件类型是未成年人)、收容教养(提示履职特色是收容教养)、启动沉睡条款(提示案件借鉴意义)。
(三)要旨。要旨是办案规则的高度提炼,有些类似于司法解释的味道,一个指导案例能够提炼出什么规则,需要一段高度凝练的要旨完成。举个例子,“两高”司法解释中,明确建立资金池是非法集资常见手段,但是实际中,建立资金池的手段千变万化,司法解释不可能一一列出,这时就需要典型案例予以生动展示。要旨结构可以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是什么”+第二部分“怎么办”。以第十八批指导案例要旨为例:跨境电信诈骗涉及大量境外证据和庞杂电子数据(指出问题是什么),应当重点审查境外证据的合法性、电子数据的真实性(解决问题怎么办),契合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应用目的。
(四)基本案情。案情叙述要突出问题导向,人物关系不要过于复杂,程序不要繁琐,时间节点不要太多,案情需要一目了然。不同类型案例,案情重点也不同,例如:法律监督型案例,案情应重点叙述违法事实和管理漏洞;回应社会型案例,案情应重点叙述犯罪过程,例如昆山反杀案,基本案情将双方踢打、挥舞、甩脱、追赶、抢夺刀具的细节动作写的很到位,防卫紧迫性和手段必要性也就十分明显。
(五)检察履职。检察履职和基本案情应该与要旨一一呼应,服务于应用目的。基本案情的功能在于发现难题是什么,检察履职的功能在于展示问题怎么办。切记,典型案例不是会议发言稿,杜绝客套话,也不要写成流水账。而是重点展示难题是怎么一个个解决的,证据是怎么一组组审查的,监督成效是怎样一步步实现的,给出可复制、可参考的办案步骤。
(六)指导意义。指导意义最能展示典型案例的典型价值,也是案例规则升华拔高的关键,特别考验承办单位的敏锐度和文字提炼水平。其实,指导意义就是要旨的扩展阐述,要旨包含几个亮点,指导意义就要把这几个亮点扩展开,从一句话扩展到一段话,从个案经验上升到类案指导,总结出应用规律。以最高检发布的第十九批指导案例,关键字是“未成年人假释、假释从宽、矫正帮教”,那么履职就是立足个案,写出如何具体审查未成年假释,如何掌握具体从宽标准和条件,如何具体进行矫正帮教。指导意义就是从履职个案上升到指导类案,给出本类案件的3个应用规律。
总体来讲,典型案例的最终价值在于应用实践,体例可以概括“口诀”——关键字先确立亮点;要旨应围绕亮点,概括出一段高度凝练的办案规则,突出案件难题是什么和怎么办;基本案情应干净整洁突出个案焦点;检察履职应层次清晰凸显个案做法;指导意义写的像办案手册,实现个案经验向类案规则的升华转化,凸显应用实践价值。
典型案例是一项系统工作,并非简单的文字工作,打造典型案例必然是业务部门与综合部门协力合作。单靠一个业务承办人,受制于信息不全和写作习惯,效果不佳。最后,提醒一下,典型案例必须是真实的,不能造假,发布后不能产生负面影响或者重大舆情,文字要朴素、直白、接地气,做法详实可复制,尽量少使用专业词汇。不要过于渲染,更不要贬低其他机关单位,注意涉外、涉密和个人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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